1.2021广州最新限行规定
2.2021德阳最新限号时间和范围
3.空气污染达红色预警 青岛中小学幼儿园要停课是怎么回事?
4.河北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5.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尾号限行时间
6.2022年太原市危险品蓝牌货车需要办通行证吗
7.2022年自贡限号解除时间
8.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2021广州最新限行规定
由于近期广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工作需要,减少市民朋友们的不必要出行,2021年广州发布最新限行政策,将于7月1日起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具体详情见下文。
最新消息:根据《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将实行机动车限行,对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对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纯电动汽车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群众因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而发生的交叉感染,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6月6日起暂停实施“开四停四”措施,恢复时间另行发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微信小程序,留意最新动向。广州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本地车(广州粤A本地车牌不限行)
限行时间:无
限行区域:无
限行规则:无
外地车
限行规则:广州限行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限行时间:本人号牌被限行当天的24小时,不分早晚高峰
限行区域:很大,边界长度约为100公里,限行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把广州几乎所有主要功能区(教育、医疗、商贸、居住等)都囊括了,说是“全市限行”也不夸张(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2018广州最新限行政策出炉开四停四将于7月1日起实施限行边界(边界不限行):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2021德阳最新限号时间和范围
在四川德阳的市民朋友们注意啦,受不利气候影响,德阳市决定从今年11月14日零时开始由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成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届时德阳将进行限号,每天需要开车出门的朋友为了避免出行不利,需要关注限号哦!
德阳限号2021最新限号安排从2021年11月15日7时起,德阳市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实行汽车尾号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限行时间:工作日,时段是7:00-22:00
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车牌尾号为:周一1和6限行、周二2和7限行、周三3和8限行、周四4和9限行、周五5和0限行,车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范围: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路行驶;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通行。
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德办函201868号)规定,决定于2021年11月14日零时将德阳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限制城市主城区(德阳市区一环路以内)20%的机动车通行,启动首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止货车等大型汽车通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要关注空气质量预报,合理安排出行
在重污染天气时,尽量减少户外活动,避免户外锻炼或大运动量活动。可以将各种训练和运动转移到室内进行,选择较为平缓的运动,如慢走、半蹲、简易瑜伽、室内游泳等来增加运动量。
室内活动时,应该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如果有条件,可使用空气净化装置。炒菜时应该打开抽油烟机,不要在室内吸烟;注意休息放松,多吃新鲜水果蔬菜,增强机体免疫力。
空气污染达红色预警 青岛中小学幼儿园要停课是怎么回事?
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达到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达到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日前,青岛市教育局下发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并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面对重污染天气时,学校如何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日前,青岛市教育局下发《青岛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该方案适用于青岛市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
根据方案,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特殊天气类型除外,例如沙尘暴、扬沙、浮尘、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等)。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预警
(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 (Ⅰ级)。红色预警 (Ⅰ级)为最高级别。
蓝色预警 (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预警 (Ⅲ级):预测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
红色预警(I级):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各区(市)教育(体)局、学校要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达到蓝色预警时,小学、幼儿园根据当地空气污染情况,在污染严重时段调整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者室内活动;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采取防护措施;倡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达到**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当地空气污染情况,在污染严重时段调整体育课及集体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者室内活动;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采取防护措施;禁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作业。
达到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
达到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对家中无照看条件或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幼儿园)应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幼儿)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停课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市教育局还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石家庄依旧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去年颁布的《关于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
石家庄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西至西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北至古城路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政府启动III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全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亦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保定
2017年11月13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近日,保定再次对外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白纸。
保定市主城区(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建成区,2019年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秦皇岛
近日,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进行了明确。
禁放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全域内禁放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3个县限放烟花爆竹,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县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规定,在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具体时间节点、见三个县区政府通告),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在可以燃放的时间内,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衡水
此前,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全域。
(二)冀州区主城区。
(三)其它各县、市主城区。
冀州区和其他各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城区范围由各地政府划定。
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在禁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在禁放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承德
自2018年9月15日起,承德在中心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承德高新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市中心城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双桥区:除双峰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_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
承德高新区:除上板城镇,冯营子镇东营村、西营村、崔梨沟村、石门子村、上栅子村、下栅子村、水泉沟村、三道湾村、秋窝村、闫营子村、砖瓦窑村(不含御龙湾小区以东区域)外所有区域。
双滦区:双塔山镇、滦河镇、西地镇西地新区、元宝山街道、钢城街道、秀水街道所有区域。
沧州
从2019年年初至3月,沧州市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中心城区3条高速公路合围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将禁燃禁放范围扩大至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业聚集地和各乡镇建成区。
邯郸
1月8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3月底,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通过采取从严排查、从严审批、从严监管、从严查处等措施,全面清查超标、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中,主城区是指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尚代线,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南二环路所围合的范围。
在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十六24时,邯郸市通道区域南至磁县城区,北至永年城区,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高速铁路线所围合的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市主城区范围以外,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唐山
2018年2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市区环城路以内(由开越路、南湖大道、唐安路、大庆道相连的内部区域),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建成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下列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一)国家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繁华街道、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电力设施、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完成气代煤改造,已经通气运行的村庄。
该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邢台
邢台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邢台市区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就邢台市区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禁止储存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三禁”)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即邢汾高速西环连接线、G107国道绕城改建段及G
340、S342绕城改线规划在建路段构成的环城合围区域。
二、在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内,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的种类,包括双响、组合烟花、礼花弹等烟花类和鞭炮、大地红等爆竹类及其它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桥西区政府、桥东区政府、邢台县政府、南和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划定区域烟花爆竹“三禁”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委会以及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三禁”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三禁”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四、各级公安部门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各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供销等部门是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能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三禁”管控工作。
五、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是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责任部门,不再审批、许可划定区域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和临时销售点,并注销划定区域原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烟花爆竹“三禁”区域内,凡违反规定私自组织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任单位和组织者,公安部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供销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廊坊
据廊坊都市报消息,今年廊坊禁燃限放继续按2018年《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施行。市区、各县(市)城区全年任何时间禁燃烟花爆竹。禁止在廊坊市、各县(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辛集
近日,辛集市政府发布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辛集市建成区许可燃放时间为2019年2月4日(除夕)、2月5日(初一)全天,2月9日(初五)、2月19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
禁限燃放区域:建成区(西至安新线,东至工业路,北至澳森大街,南至路南街市区范围以内)。
禁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和正月初
五、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以外全年时间,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燃放。此外,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旦达到III级预警级别,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后,全面禁止燃放。
定州
近日,定州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明确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城市建成区,南至107国道及外侧沿线村街(社区),北至唐河,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经济开发区全域,全年禁售、禁存、禁放烟花爆竹及电子炮(此区域内除夕及正月初
一、初
三、初
五、十五早上6:00至24:00可按规定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区以外,全市范围内。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街(社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少放或不放,实现逐年递减,直至全市禁放。环保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市禁止一切燃放活动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尾号限行时间
在成都日常开车出行的朋友们注意了,成都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时间有所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外出千万戴好口罩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绿色出行更环保健康哦~
1、重污染天气**预警12月11日,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成都市将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12月11日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自12月13日起,预测成都市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48小时及以上,且有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2、尾号限行时间调整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3、各项应急相应措施一、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二、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含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四、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五、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022年太原市危险品蓝牌货车需要办通行证吗
需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货车、危险化学品载货车,全天禁止在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南部核心区域、货运通道通行,根据运输需求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通行。
太原市重点区域:道路范围包括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迎泽大街、迎泽桥、迎泽西大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滨河东路(迎宾桥至柴村桥段)。滨河西路(小牛线至柴村桥段)。
一类区域:区域范围包括北中环街以南,西中环路、滨河西路(南中环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南中环街(西中环街至滨河西路段)、龙城大街(滨河西路至太行路)以北,太行路、东中环路以西所围区域,含以上边界道路(重点道路除外)。以及迎泽西大街(西中环至西机路环岛段),长风西街(西中环至长风西高速口段)。
二类区域:区域范围包括龙城大街(滨河东路至坞城南路)以南、坞城南路(龙城大街至化章街段,含边界道路)以西、化章街(坞城南路至滨河东路段,含边界道路)以北、滨河东路(化章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区域。
2022年自贡限号解除时间
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11月28日18时,四川省自贡市公安交警发布消息称:于29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自贡市交警支队称,经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1月29日起,自贡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29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此前自贡市于11月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2023年自贡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年01月09日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高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20日起,河北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Ⅱ响应减排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层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